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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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教育无效或者教育失败的结果。那怎么能避免青少年犯罪呢?我们得先找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我总结了三点:辍学、校园霸凌、情绪失控引发的犯罪行为。

首先,辍学引发的犯罪

山东少管所统计在押的千名未成年犯中,在校生有235人,辍学学生有616人,辍学学生犯罪比是在校生的3倍。616人中,17岁的有452人,占了73.38%,说明17岁左右辍学高发。为什么说辍学导致了犯罪呢,因为年龄低、文化程度低,同时失去了学校的正面管教,就直接导致了认知能力差,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法盲。另外在辍学后具体干什么的问卷调查中,59.47%的回答是闲着玩,玩啥?我采访一下现场同学,你们觉得他们辍学会玩啥呢?游戏、麻将、台球、电影、KTV、迪厅、酒吧等场所。这类群体在寻求刺激的同时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因为年龄不到法定用工年龄,缺少劳动经验和技能,就业空间狭窄,或者自身贪图享乐,无法适应强度大的工作,就会陷入生活的窘迫,最后导致侵财类犯罪或被利用犯罪。主要是偷盗、抢劫、团伙要账等案件高发。

这也是家长为什么拼命让孩子多读书、成绩不好也要上学的道理。

其次,校园霸凌引发的犯罪

这里有一个案件,发生在2014430日,一名叫陈泗瀚的15岁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在食堂踩了另一名学生后遭到对方多次殴打,后对方又要求出去单杀,就是一人带一把刀互杀,陈泗瀚在路上被同学塞了一把刀防身,在对方对他进行殴打时,陈泗瀚将刀杀在对方的胸部,对方拿刀刺在他的后背,他起身跑了,对方追的过程中倒地。陈泗瀚被鉴定为二级重伤,对方心动脉破裂大出血身亡。次日,陈泗瀚父母拿出11万请求对方达成和解,刑事案件中,和解书可以起到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但和解未成。陈泗瀚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八年,后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于2020825日出狱。

他说,他是一个没有青春的人,入狱时,距离中考还有13天,他记得换上囚服的那天,是懵的,不知道往哪走,门打开的时候,里面一群人,老少都有,剃光头,光着膀子,那是与校园完全不同的世界,当时一起约定考高中的同学寄照片给他看,他只有失落,因为他穿不上校服了。陈泗瀚的妈妈说要是当时有人报警就好了。可是事情发生了就不会重来。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他在狱中自学了《刑法》,拿到了刑法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关于他的案件,所有关注点和争议点在这场典型的校园霸凌案件中,为什么陈泗瀚没有被判定正当防卫,陈泗瀚的辩护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而当时法院认为,陈泗瀚在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动机和故意,并导致对方死亡,符合故意伤害,但因为被害人过错明显,所以从轻判刑为八年。这样的争议直到20209月,发布《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中国司法制度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如何避免校园霸凌呢,坚决制止施暴者,受害者要避免愚蠢,保持冷静,避免以暴制暴,寻求家长、老师、学校的帮助,严重的可以报警,其他人坚决不做旁观者,要见义智为。

最后,生活中特别常见的情绪失控引发的激情犯罪或打架

2020315日,也就是疫情期间,19岁的大学生杨某在家突然情绪失控,当时父亲马上询问情况,他说在学校与同学关系不好,生活不如意,父亲马上致电老师,就在沟通期间,杨某进厨房拿了把菜刀冲到外面,看到一个妈妈带着2岁的女儿玩,他绕到孩子旁边,按到孩子后拿刀猛砍导致女童身亡,而这个刚从抗疫一线下来的妈妈眼睁睁看着孩子惨死在自己面前。

这样的悲惨的案件能避免吗?完全可以,情绪是可以调节并有效控制的,在我们生气的时候,可以离开、深呼吸、运动等来疏解情绪。而不是非要依靠动手、伤害别人来解决情绪问题。我们平时说的最多的就是不要打架,也是情绪引发的问题。我给大家普及一下打架的成本。

轻微伤,5-15日的拘留+500-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

轻伤,3年一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

重伤,3-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家庭严重影响

附加成本: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的前科+心情沮丧+名誉丧失+家人影响

重点: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考公、参军、入党、就业受限制

强调: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派出所不打烊,最好别光顾。

青春有限,我们需要树立法治精神,知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敞亮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