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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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技师学院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修订)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扩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恢复,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常规条件下因病因事请假、销假按照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请销假制度遵照执行。本制度启用前提为学院内部或校区所在地区以及生源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

2、班主任为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要做好对本班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学生情况的登计上报工作,不得瞒报和漏报。各系部具体落实,校区学生管理部门督促检查。

3、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确认,说明理由或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班主任做好请假登记。

4、严格落实日报制度。班主任要确认弄清学生病情状况,逐日追踪,作好详细记录,上报各系、部及校区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并及时督促其到当地医院就诊,并按照医生的要求积极治疗,早日返校上课。

5、任课教师做好随堂点名,发现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做好随堂点名登记,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要加强监测,并尽快通知班主任,及时报告各系、部及学生工作部门。

6、因病因事缺课学生返校后,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包括身体状况、活动轨迹、人员接触等情况,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