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技师学院复课证明制度(修订)
一、严格执行因传染性疾病而休学的学生复课前查验工作,坚决杜绝学生带病返校。
二、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有所住医院病愈出院手续和出院后隔离期满证明,可提出复课申请。
三、申请复课学生持上述手续、证明及个人复课申请,在班主任带领下到学院医务室复核、复查,由校医务室出具回班复课相关手续。
四、申请复课学生所在系部、学生工作部门当面审核复课手续后,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入班复课。
五、学生复课后,班主任要持续观察2周以上,密切注意学生身体状况,确认无异常后解除观察。